《扮演者》

報導Cosplay新聞 介紹Cosplay文化

Tuesday, July 26, 2005

扮裝文化與其敵人

──「同仁志攝影」事件


事件簡介

[教學]7月30和31日同仁志攝影,影像處理研討營 (報名中)

您想成為暗房高手嗎?讓funy老師帶領您,一竅影像處理的傲密,讓您在彈指之間,讓您的作品更加的生動美麗
(1)活動時間:7月30和31日 (星期六,日)AM 10:00~16:00時
(2)集合時間地點:AM 10:00 台大體育館旁的棒球場集合
(3)費用:免費
(4)活動內容:
30日
10:00~12:00 現場由funy老師講解討論影像處理及後續攝影實習
12:00~16:00 由funy,magee老師帶領前往台大體育館拍攝同仁志活動,現場實務操作
31日
10:00~12:00 現場和funy老師互相討論30日的心得和討論影像處理然後實習攝影
12:00~16:00 由funy,magee老師帶領前往台大體育館拍攝同仁志活動,現場實務操作

funy老師簡介:
現任大專院校視覺傳達系兼任講師
曾任復興商工美工廣設教師7年
曾任攝影禮服公司
曾自開辦影像MAC教學中心及設計輸出工作室
國立藝術專科學校美術印刷科畢業
台灣科技大學設計技術學程商業設計碩士畢業

(5)報名及參加辦法:
1.可先上線上報名專區簽到報名。(便於統計人員)
2.自由報名參加,可報名單場板聚
3.報名時請聲明報名場次


這是在某攝影論壇發現的一個廣告:[教學]7月30和31日同仁志攝影,影像處理研討營 (報名中) #6。這個廣告在Cos界傳開後引起一陣討論。而後也發現了該活動的主辦網站 #1,和各個廣告處 #2

雖然「攝影師」將活動視為免費獵影場的已經有很長一段時間了,但是這樣公開招募聚集並有文宣卻是首見。消息在Cos界傳開後,引起一陣口徑一致的炮轟。主要的反對聲音是將之視之為來免費拍模特兒的行為。雖然主事者funy本人出面的說明 #3,表示他是懷著善意而來,要來「參與」,想幫忙「推廣」。但是不論funy老師的動機是否出於良善 #4,就結果而論他的行為已經讓Coser受到了傷害,而且這個「善意」還隱藏著特定觀點與預設立場。根據funy老師在我們社會的位置與所持的文化資本,本文將funy老師的文本視為主流論述的典型,來討論Cosplay是怎樣被看待與想像。


夾帶偏見的「了解」

將Cosplay錯稱為「同人誌」已經是老問題了。尤其是這次標題在使用「同人誌」時又錯字成為「同仁志」,更令人無法接受。正確的稱呼是對一個主體基本的認知和尊重,連這點都做不到,怎麼能讓圈內人接受呢?雖然對於錯誤的稱呼,funy老師後來有將錯誤更正並公開道歉:「由於本站對於同人誌與COSPLAY之間的文字並未詳加考察一事道歉。」#5 但是這句道歉卻凸顯出更嚴重的問題。

更令人憂心的是,連正確的名稱都需要「考察」才能得知。我長期分別用Google快訊追蹤「同人誌」與「Cosplay」的新聞發現,將Cosplay稱為「同人誌」是台灣媒體特有的現象,同樣使用中文的香港與中國就沒有此問題。顯然社會大眾的誤稱原因只有一個:台灣媒體長期的錯誤報導。而這個錯誤的稱呼追蹤至今仍然沒有改善的跡象─正確的新聞數是「零」。

在同好之間常常會聽到推廣同人誌與Cosplay的聲音,而這次funny老師文中也有類似的言論。同人文化一直遭受主流媒體的打壓與消費,所以同好一直能希望社會大眾能正確的了解同人文化。但是其實「推廣」無助於了解,反而會連同誤解也推廣出去。更何況同人誌與Cosplay是以日本動漫畫文化為材料所再生產的後文本。在同人誌與Cosplay所進行的再生產所依賴的文本─日本動漫畫文化─都還飽受歧視的狀況下,就「推廣」其後文本,沒有任何意義,也對同人誌與Cosplay毫無幫助。

funy老師表示自己「想說對年輕人這樣的活動有更進一步的了解」,「七、八年級生」、「年輕人活力的展現」、「年輕人展現自己的才藝」是他對Cosplay的形容。「活力」與Cosplay的特色有關嗎?又有什麼活動不算「才藝」了?Cosplay的成為又真的多是「七、八年級生」嗎?我想任何「年輕人」的活動都可以套上如此的形容詞。這種空泛的形容是一種霸權的修辭,赤裸裸的透露出刻板印象並將Cosplay書寫成一個缺乏意義的活動。我很懷疑在這種刻板印象下的「了解」能有幾分正確。與「推廣」比起來,同人誌與Cosplay更需要的是「尊重」與「了解」。


人像攝影的「參與」

回來討論該活動本身的問題。當看到廣告後,從許多Coser第一反應是反彈─拒絕成免費模特兒。Cosplay以自己的身體為媒介,將對角色的喜愛實踐在自己身上,是主體性的一種展現。「模特兒」的意義,卻是為攝影而存在的客體。許多「攝影師」在使用這樣字眼時,並沒有意識到模特兒是Cosplay精神的反面,是對Cosplay的冒犯。

如同巴特所言:「面對鏡頭,我同時是:我自以為的我,我希望別人以為的我,攝影師眼中的我,還有他藉以展現技藝的我。」當一名Coser被拍時,他自以為的「我」,是她Cos的角色。她希望別人以為的「我」,也是他Cos的角色。因此一名Coser也只有在「攝影師眼中的我」,和「他藉以展現技藝的我」也是他Cos的角色時,她才接受攝影師的拍攝。

在funy老師的文章中多次提到他要來「參與」Cosplay活動。他文中並沒有具體說明他是要如何參與,但是從「希望攝影同好來一起共襄盛舉」這句,我們可以推知他以為攝影是Cosplay活動的主體,甚至是一種攝影活動,來攝影就算是參與了Cosplay活動。但是Cosplay並非個以攝影為主體的活動。Cosplay不是為了當或是想出名,而是是為了對角色的愛,到會場是為了與同好交流,攝影只是交流的手段之一。套句Coser常講的話說,今天Coser來同人誌會場是來玩的不是來給大家練習拍照的。

「參與」被說得很廉價:只要拿了相機,拍攝活動就就是參與。這是攝影對自己的過度幻想。攝影只是旁觀,只是獵取。觀光客到了巴黎拍照並不代表他參與了巴黎的文化。人類學家要進入一個部落從來不是靠相機來「參與」,而是進入部落一同生活,學習當地的語言。Cosplay需要的不是攝影的「參與」,而是同好的交流。


應對的方法

整體來說,在網路上這件事引起的反彈很大,但是在網路上言論再激烈都對實際狀況的改善都沒有幫助。對於這個活動,主辦單位表示場內已經禁止攝影,場外空間的拍攝,則屬於同好們的自主性活動,不希望太過干涉。與其說不希望干涉,不如說是沒有權力干涉。主辦單位租用的只有體育館的室內空間,訂定的規則只有在室內會場內有效。

既然主辦單位沒有權力干涉,那只有靠Cosplayer使用自己拒絕的權力。拒絕是Cosplayer應有的權力,接受拍攝不是義務。有人說要在被拍照前,要考那個攝影師他現在所扮演的角色名稱、作品出處。我覺得這是可行的方法。雖然一個人的力量很微薄,但是每個Cosplayer團結起來,形成風氣後就不一樣了。


註釋

#1 此處文章需要註冊(免驗證email)才能觀看。
#2 廣告網址整理如下:
http://events.yam.com/view_detail.asp?ACTID=71321&CATID=B007
http://www.pgclub.org/phpBB2/index.php
http://club.pchome.com.tw/urs/club_index.html?club_e_name=wing2tw

#3 Funy老師的回應可見於:
http://forum1.gamer.com.tw/C.php?bsn=60253&snA=553
http://photofreaker.com/forums/viewtopic.php?t=349

#4 其實經過非正式的調查,沒有人表示相信funy老師的說辭。
#5
在道歉文章貼出後,主辦網站內的文章標題也更正為「7月30和31日角色扮演攝影,影像處理活動 (報名中)」,活動內容也加了一行「本次活動以影像處理教學為主(請攜帶作品,方便現場講解及操作),因有model參加本次角色扮演活動,順便拍攝及講解現場實務操作」
#6
這個在Cos界流傳最廣,位於PFC 俱樂部的廣告已經移除。而Coser們前去抗議的內容則移至 [討論]對coser應有的尊重繼續討論。